不能被任意摆布!被判“阻街”“袭警”法轮功学员进行起诉(图)
 
2002年8月19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


不能被任意摆布!

来自香港的消息,16名被港警以阻街罪名起诉的法轮功学员17日向香港西区裁判法院递交了上诉通知书,并将于19日在律师的陪同下向裁判法院要求推迟原定在当日的收取罚金期限,直至上诉有结果为止。这16名法轮功学员并且考虑循民事诉讼的方式,对香港警方的诬告指控及暴力拘捕过程中的执法犯法之处进行起诉。

十六名瑞士及香港法轮功学员在中联办门外请愿静坐,被控阻街、袭警一案,香港法院法官黄汝荣(Symon Wong)8月15日裁定七项罪名全部成立并分别判以罚款1300元至3800港圆不等。该16名学员还被告知,无论他们决定上诉与否,都必须按手印、交罚金。学员们于次日赴警局向警察说明情况后,警察同意免去按手印程序。

该16名法轮功学员星期一8月19日向法庭递交上诉材料,并要求免交罚金,但仅仅数小时法官就驳回这一请求并告诉他们必须在截至期限当日晚上5点之前上交罚金。法轮功学员们随后召开了一个持续约两小时、许多媒体参加的大型发布会,期间学员们放映了实况录像说明关于学员们“咬”了警察的指控是不能成立的。截至当日晚上7点,学员们仍未交纳罚金。

江泽民在三年来对法轮功的血腥镇压中从未讲过法律,并且通过媒体将谎言与诬陷输向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呼吁所有的善良人士加入共同制止江的残暴镇压。

香港法轮功发言人简鸿章17日表示,“判决的结果明显不公。对于法轮功学员来讲,无论从道德上、良心上都不能接受这种强加的罪名与迫害。”香港的上诉渠道分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终审庭三级,简鸿章表示法轮功学员一定会上诉直至取得公正的裁决。据律师估计,上诉将于12月或明年1月判决。

15日香港西区法院裁定控告16名静坐请愿的法轮功学员阻街、袭警等七项罪名全部成立后,引发了国际社会对“一国两制”之真实性及对香港民主与未来前途的强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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