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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江泽民太客气 赖昌星还在幻想
赖昌星的律师认为此案已经高度政治化,而加拿大舆论认为加拿大政府因此案而受到中国巨大的压力。从<亚洲周刊>的报导就可以看出,因为有这些压力,所以加拿大政府的“有关部门”竟然要向中共随时汇报情况,甚至于泄露机密。在这个情况下,司法公正是一个问题,加拿大政府的主权尊严又是另一个问题。 为了部署押解赖昌星回中国的事宜,<亚洲周刊>报导,已经有一些中共官员来到加拿大探路摸情况。报导是这样写的:“知情人士表示,追捕组成员都为北京公安部‘国际刑警’(Interpol)部门的警官,他们有的以公务身份赴加,有的以旅游签证到达温哥华。” 众所周知,远华案审讯组组长刘晓辉在2000年5月31日曾经以中国国有企业的商人身份,以“考察探讨进口加拿大食品”的名义带了专案组成员和赖昌星大哥到加拿大,和赖昌星见面,并劝他回国自首。这种做法,按照中国国安部的用语就是“从事与身份不相符的活动”,在中国是可以逮捕并且驱逐出境的。而加拿大政府一而再容忍这种行为,更不知把自己的主权置于何地?难道为了打开中国市场,加拿大政府就不要自己的主权,容许中共的特务、官员在加拿大为所欲为? 虽然赖昌星表示对判决要进行上诉。但是以赖昌星的上诉,光围绕远华案已经不够。中共答应不处死赖昌星,是指远华案中中共所认为的刑事罪行;然而赖昌星在加拿大还接受媒体访问,特别是盛雪的访问,编辑出版了<远华案黑幕>一书,内里有不少赖昌星泄露的党和国家机密,中共如果将这些另外判罪,赖昌星等于罪上加罪,枪毙和不枪毙也差不多了。 在<远华案黑幕>一书中,赖昌星还没有把他所知道的一切抖出来,也许还幻想会有人保他,具体说,他对江泽民、李鹏还比较客气,也会使法官误以为赖昌星主要是经济问题。如果他能把江泽民、李鹏的黑幕彻底揭露,使人们了解到问题的严重性,表面上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实际上是置诸死地而后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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