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间小姐持红卡 坟头“小姐”欲断魂
 
2002年4月1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现代中国人很矛盾,不信有神,但信有鬼。

陈鲁民先生在人民网上发表文章《人民时评:坟头“小姐”欲断魂》:清明节祭扫先人,这几年是祭品年年翻新,花招岁岁迭出。据报载,今年清明节,在哈尔滨向阳山下的公路两侧及通往山上的小道上,摆满了小贩们的各种祭品,既有各色面值的冥币、“金元宝”、“轿车”、“彩电”、“洋楼”,又有“博士文凭”、“出国护照”、“移民绿卡”。最让人吃惊的是,祭品中居然还有纸做的红红绿绿的“三陪小姐”,而且销路不错,不少人一买就是好几个。

且不说祭品与迷信的关系,那须另当别论。有些祭品毕竟还反映了祭扫人的一种良好愿望,其愚可叹,其情可悯。可是,给过世先人买“小姐”当祭品,却让人实在无法理解。假如老爷子在世时就喜欢找“小姐”,三天两头去那种地方“涮一涮”、“按一按”、“干一干”,做晚辈的倘若当时无法制止,那也应寄希望于他死后能改邪归正,生不能当“人杰”,清清白白做人,死亦应为“鬼雄”,干干净净做鬼。又岂能拿“小姐”去祭奠,怂恿先人重蹈覆辙,又染恶习,遗臭阴间?反之,倘使老爷子生前高风亮节,不沾“荤腥”,对找“小姐”之类丑事深恶痛绝,从不涉足那些藏污纳垢之地。而后人竟不念老人一世英名,有违老人生前处世原则,买来“小姐”孝敬,更是公然亵渎先人,糟蹋前辈。如果老人九泉有知,一定会拍案而起,勃然大怒,痛斥这些不孝子孙。况且,老人生前夫妻恩爱,死后共赴黄泉,生前愿做比翼鸟,死后愿为连理枝,你却突然硬塞个“小姐”给老人,安排个“第三者”插足,岂不是破坏团结,离间夫妻关系?简直是罪大恶极。

当然,如果能再细想一想,“小姐”当祭品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祭品的变化实际上无非是世风人心变化的反映。早在忙着“脱贫”那会儿,祭品不过是几个馒头,一碗猪头肉。“富起来”之后,祭品就成了纸糊的彩电、冰箱、洗衣机和小洋楼。再后来,文凭热了,祭品就成了 “硕士文凭”、“博士文凭”;出国风起,坟头上又加上了“出国护照”、“移民绿卡”。

发展到今天,“小姐”也成祭品,恐怕只能说明某些地方色情业泛滥,“小姐”大行其道,找“小姐”成为社会时髦。的确,胡长清的好色荒淫,张二江的“108将”,长春一汽某干部妻子的愤然投书,北京姑娘拒绝“小姐”称呼……时下这些“轰动”新闻,几乎件件都与“小姐”有关,如此炙手可热,进入祭品又有什么好奇怪。无疑,要制止住阴间“小姐”的大行其市,关键是要先管住阳间“小姐”的泛滥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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