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民:「模糊面纱」的游戏规则
 
香港城市大学: 李少民
 
2002年2月19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运圣经到大陆的香港居民黎广强,在大陆被抓并被指控颠覆政府,最重可判死刑。在美国总统乔治.布什的过问下,中国政府最后只以「非法经营」罪判黎广强两年,并于春节前释放。运圣经在任何尊重人权的国家,都不构成「颠覆政府」或「非法经营」。黎广强回到香港,首先感谢了乔治.布什总统。当黎广强被捕后,有记者曾采访香港保安局长叶刘淑仪,问她是否准备帮助黎广强。叶局长斩钉截铁地说,不会帮,大陆有绝对的权力决定什么是犯罪,以及如何处置他。黎是香港居民,美国有什么权利对此事发表意见?

港官都不敢得罪中共

如果有一家人的小孩被邻居绑架,邻居势力大,这家人不敢惹,忍气吞声;别人看不过眼,去找那不讲理的邻居评理,这家人不但毫不感激,反而对帮忙的人破口大骂。这样的人,是不配做父母的。做个邻里,都令人瞧不起,不要说做保护我们安全的官员了。

去年我在罗湖桥被自称是中国政府官员的人秘密绑架,记者也问叶局长香港政府为什么不过问我的被捕,她说我的家人没有要求。确实我的家人有过要求;就是家人不要求,我是香港居民,纳税给政府,秘密失踪,香港政府也应该过问和帮助。如果一个人在街上被杀,难道香港政府要等家人要求,才过问吗?若受害者没有家人,怎么办?香港的官员争相在中共面前表示革命,不敢得罪中共,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不帮助受害人也不必找如此站不住脚的借口。从叶局长对黎广强被抓的态度来看,似乎不仅仅是不敢过问了,美国帮了香港的受害者,她还指责美国。难道她希望中共迫害香港居民?对于她的动机,我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叶局长要给香港人一个明确的资讯:我们如果在大陆被捕,不论什么原因,香港政府都不管,而且也反对其他国家过问,我们最好在大陆乖乖认罪。

另一个香港居民徐泽荣,二○○○年六月被中共秘密关押,长期无消息;最近以泄露半个世纪前的国家机密被判十三年重刑。当然,经过了我们这些被捕的例子,没有人再去浪费时间找香港政府帮忙了,香港政府的宣传确实有效。我曾于去年九月份在《纽约时报》撰文,希望香港政府能过问或探视徐泽荣,使他得到更人道的待遇。没想到叶局长竟指责我「不公平」,「干涉一国两制」。《纽约时报》的朋友还告诉我,香港政府准备专门撰文反驳我,只因「九一一」而作罢。

游戏规则要公正

其实我不过是以过来人的身份,向港府建议关心在大陆遇到麻烦的香港居民而已。在中国被捕的嫌疑人,要经过侦察期、起诉期、审判期,每一期都可对嫌疑人从头审讯,不断盘问,最后嫌疑人自己被折腾得忘了自己讲过什么。通常是告诉审判人,「你们看著写吧,我都签字」。整个阶段,可持续好几年,不能见家人。如果香港政府能探视被抓的香港居民,为他们报告家人的情况,使他们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并不去要求放人,这怎么是「干涉一国两制」呢?这是政府为纳税人该做的事。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布坎南(James Buchanan)提出了「模糊面纱」(behind veil of ignorance)原则。这一原则认为,判断一个社会的制度(游戏规则)公正与否,要看当一个人对自己未来的社会地位不确定时(可能是当权者,可能在野;可能是警察,可能是囚犯),他认为在任何位置上,这些游戏规则都是公正的时候,那么这些规则才是真正公正的。

无罪辩护招致报复

在中国,警察、检查院、法院大概觉得中国司法的游戏规则是公正的,我被抓后,不能读法律书,不能见律师,不能见家人。而我作为嫌疑人,则觉得这是很不公正的;作为辩护律师,其执照由司法部发,会见客户(被辩护人)时要被司法机构监视,做无罪辩护会招致政府的报复。迫于政府的压力,律师不得不做客户(被告)的工作,希望客户好好认罪。所以律师也不会认为这样的游戏规则是公正的。

当然,没有一个国家会把囚犯或嫌疑人当贵宾,迫害囚犯的事在任何国家都发生过。而且因为囚犯被控有罪,受到谴责,他们的权益很难在游戏制度里得到公正的体现。在民主国家,他们的权益是通过新闻自由、代议制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总有政治团体在议会中代表他们的利益)体现的。

在中国,这些还做不到。囚犯的权益,几乎没人代表。唯一的可能,大概是由囚犯中后来成为当权者时来代表。但这很受限制。第一,囚犯成为当权者的机会很低;第二,「屁股指挥脑袋」,这些囚犯一旦不坐在监狱里,而是坐在当权的位子上,也就不去为囚犯争权益了。

中国司法的一些进步,是改革初期由彭真推动的。原因很简单:在文革期间,彭真的地位变了,一向是「专政」别人的彭真被「专政」了。他深深感到作为囚犯,中国司法的游戏规则太不公正了。文革后,彭真平反了,他还记得文革的恶梦,呼吁改革司法游戏规则,对囚犯和嫌疑人人道些。但是,当他权力牢固,觉得不可能再成为阶下囚时,他又保守起来。

支援受嫌人的权益

不实现「模糊面纱」原则的游戏规则,社会不能稳定和均衡。一位被逮捕的高级干部说:「我原来都是「捞人」的(即从看守所救别人出来),现在自己居然进来了。要是我将来制定政策,一定要改革。」我看著审问我的官员想,若他被抓,是不是还坚持嫌疑人不能见律师,不能读法律书,不能见家人?

从「模糊面纱」的原则,叶局长应该住住大陆的看守所,她大概就不会对这些在大陆被抓的人、对我的建议这样义愤填膺,而应该支援为嫌疑人争取权益了。

在我那篇被叶局长指为「干涉一国两制」的文章里,我引用了经济学家杨小凯给我讲的故事。杨小凯在中国文革期间也曾被迫害入狱,他在谈及我这次在中国的遭遇时,用了这样的比喻:

下一个牺牲的是谁

过去,中国有些地方的人喜欢吃猴子(但愿现在已经不吃了)。猴子是智商很高的动物,懂得怎么保护自己。所以,当厨师带著食客到猴笼前挑选晚餐时,所有的猴子都拼命地往后躲,每只猴子都希望藏到别的猴子后面,一旦有一只猴子被选中,其他的猴子就急急地把它往笼外推。相反,牛是不那么聪明的动物。但是,当一头牛遭到猴子袭击时,所有的伙伴会围成一圈,用他们的角死死相抵对抗强敌,保护不幸遇袭的同类。在共同保护自己的利益时,不那么聪明的牛比猴子强多了。

集权政府压制人民的一个有效方法,就是挑选哪些最敢说话的人进行迫害,使整个人群都生活在一种小心翼翼的恐惧中。一旦一个目标被选中,其他人就松了口气,深感幸运。为避免被选中,并能继续他们的生意或研究,大多数人宁愿保持沉默。但当下一轮挑选开始时,就会轮到那些不太敢说话的人了——因为最敢于直言的人都已经被抓光了。只要这样的体制存在,只要这种挑选继续下去,谁能保证下一个被选中的牺牲者不是自己呢?所以,我们保护自己的最有效方法,应该是首先保护最敢直言的人——尽管我们可能并不赞同他们所有的观点。

为了每一个人自己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要做牛,不要做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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