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新華社把京城血案的「全家福」照片撤掉了
 
2001年12月20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


人民報編輯:您好!

首先我想說的是,新華社刊登的那張「全家福」的照片,也象「天安門自焚案」中劉春玲被打倒的鏡頭一樣,經過提醒已經被虛心地撤掉了!這樣是對的。等「頭」換好了再登不遲,或象對「炭疽郵件」的處理一樣,向國民有個正確的交代。

讀了貴報《京城血案照片中的五個疑點》後,又仔細地閱讀了一遍新華社在12月17日的「大作」《法輪功京城釀血案》,除了您刊登的那五個疑點,我又發現了兇手日記不少破綻。

一、新華社「大作」原文這樣寫道:

  在傅怡彬的一個筆記本上,有這樣的記載:

  「25日,星期一,早上6點來到公園,一邊看大家練功一邊與人談『法輪功』及動作要領,並拿到一套書,晚上一個(人)去點上看錄像,回家(看)書看到2點多鐘;

  「26日,星期二,早上6點來(練功點)認真練功,白天看書,晚上看書,看書至凌晨3點多鐘,晚上看『法輪功』錄像(第)三講;

  「27日,星期三,早上6點練功,白天至夜裏3點把書全部看完,晚上看(「 法輪功」錄像)第四講……」

…………

疑點一:25日,「晚上一個(人)去點上看錄像」,只聽說法輪功有煉功點,沒有其它「點」,另外據聞,法輪功學員看錄像叫辦「九天班」,很隆重、嚴肅,是大家一起集體看,不是一個人到「點」上去單獨看。

疑點二:26日,「白天看書,晚上看書,看書至凌晨3點多鐘,晚上看『法輪功』錄像(第)三講」,前面說晚上看書,看書至凌晨3點多鐘,後面又說晚上看錄像,那麼晚上究竟是在看書,還是看錄像?

27日,「白天至夜裏3點把書全部看完」,然而又接着說「晚上看(「法輪功」錄像)第四講」,也是自相矛盾。看來是同時在看書和錄像了!

疑點三:1998年,傅是43歲。文革期間,停學鬧革命時只有10歲左右,沒有受到應有的教育。從新華社的報導中,我們知道,兇手後來也沒有得到很好的教育,新華社提供的這幾段漏字很多、語句不通順的日記就是明證。

不知大家注意過周圍的人沒有,反正筆者所見,在大陸很少看到堅持寫日記的人。既然到了四十多歲還喜歡記日記,每天都在寫作,文字功夫不會太差,不會有那麼多明顯的錯誤。而上面的一段日記,使人很難相信是出自於一個幾十年如一日寫日記的人之手。


二、在記者筆下自焚者、殺人犯都喜歡記日記

我想大家都還記得,在「天安門自焚案」後,政府又公佈了湖南常德人譚一輝在北京海淀區萬壽路「一人自焚」的事件。那次報導中不是也提到公安在死者不遠的地方發現一個日記本嗎?難道大陸殺人、自殺的人,無論是大老粗還是知識份子,都是喜歡記日記的人?

會不會寫這幾個報導的記者是同一撥人?也許這些文人自己有記日記的習慣,也許因爲苦於找不到旁證,而不得不根據劇情需要而編造?


三、1998年1月25日是星期幾?

按照新華社的報導,傅怡彬的日記中這樣記載:1998年「25日,星期一,早上6點來到公園,一邊看大家練功一邊與人談『法輪功』及動作要領,並拿到一套書……」

可是大家查一查日曆,1998年1月25日是星期幾?是星期天!是工休日,而不是星期一,當時寫日記的人不會搞錯的,那麼搞錯的是誰呢?


四、殺人兇嫌「練功打坐」的「罪證」爲何不發表?

新華社寫道:「公安機關在審查中查明,犯罪嫌疑人傅怡彬從1998年開始練習「法輪功」。在他家中,查獲了《轉法輪》、《法輪佛法──李洪志在北美首屆法會上講話》、《法輪大法煉功音樂》等「法輪功」的書籍和錄音帶,以及記載他「鑽研」「法輪功」的筆記和他「練功打坐」的照片等。」

新華社爲何不好好利用殺人兇嫌「練功打坐」的「罪證」,以確認他的法輪功學員的身份?這比記者絞盡腦汁寫出那些外行話來證明他是煉法輪功的,要有利得多的多!當然,要是新華社現在聽進了我的意見,馬上補拍一張就不能算數,因爲過期失效了。


五、傅怡彬是如何鑽過政府打壓法輪功的密篩?

在1999年7月20日政府公開打壓法輪功之前,單位、學校、鄰里之間誰在煉法輪功,大家基本都知道,因爲政府支持、說好。「7·20」之後至今,全國人民過了無數次篩子,連小學生都強迫參加「百萬簽名」,後來連出國留學的都必須填一張保證書,表態在中國不煉法輪功,而且只要有「地球籍」就不煉法輪功。否則公安局不發護照。

前幾日,網上報導,一個參加到北京旅遊的老教授,在天安門升旗儀式上,手搭涼篷的遮陽姿勢被認爲是有煉法輪功之嫌,在衆目睽睽之下被毆打罰款。

可是傅怡彬怎麼這麼幸運啊?家裏不但保留着法輪功的書、煉功音樂,還有錄音帶以及記載他「鑽研」「法輪功」的筆記和他「練功打坐」的照片等。兇犯在哪裏工作?爲什麼工作單位和政府不保持一致?如果他沒有工作單位,那麼街道的小腳偵擊隊爲什麼沒有跟蹤追擊?莫非他是個精神病人?


六、這是什麼答案

新華社的文章中說,「從記者與傅怡彬的談話中,能夠找出「這起兇殺案爲什麼會發生」的答案。」 傅怡彬說:「「我是1998年1月24日開始練『法輪功』的,斷斷續續練了3年半。練了『法輪功』後,我覺得最大的變化好像是找到了一條修煉的正路。我覺得不用想其它的,就按『法輪功』去練,就會水到渠成。」 」

我就不明白了,既然他覺得「是找到了一條修煉的正路」不想其它的,下決心「按『法輪功』去練」,那怎麼會「斷斷續續」的練,這種態度和他的決心有矛盾啊!


七、傅怡彬是精神病患者

下面先摘錄新華社在12月17日的「大作」《法輪功京城釀血案》中的一段報導:

其間,家裏人曾經多次勸阻過傅怡彬。「我父親,包括我母親,都一直跟我說『法輪功』比較殘忍,不讓我繼續『練功』、『打坐』。我只能騙他們說我不練了,其實還跟原來一樣,沒有任何改變。」

  當記者問他:「爲什麼你家裏人一直不讓你練『法輪功』呢?」

  傅怡彬講了這樣一件事:「1999年的一天,吃完飯以後,我父親要去房裏休息,其實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我感覺,我父親要進了那個屋以後,可能就要死了。我就有這種感覺。我就拼命地拉住他,說你別去,好像他一去那兒就會死的。這時我媽上來了,說『小彬你別這樣,你爸要休息了。』就上來拉我。這時,我突然感覺到:我媽是個魔,就要拉着我父親去那個屋,去死。那麼,我拉着這樣的魔,就痛打。」他說,「當時我認爲,纏在我媽身上的都是魔。事後,我還後悔,後悔功夫不到,打得不狠,那個魔還沒都打掉。我心裏面沒有一點後悔之情,因爲我這個人是非常孝順的。我把自己的親生母親打得滿頭是血,而且肋骨也折了,我哪兒來的勁兒呀?我覺得是天上給我的勁!」

  據了解,當時,同住一棟樓的鄰居將此事報告了派出所。因爲是家庭矛盾,民警對傅怡彬進行批評教育後,讓家裏人把他領了回去。(摘錄完)

通過新華社報導,我們知道,這事是發生在「7·20」政府鎮壓法輪功之前,因爲文章中明確說「因爲是家庭矛盾,民警對傅怡彬進行批評教育後,讓家裏人把他領了回去。」,而不是象現在那樣什麼壞事都扯到法輪功頭上。那時是政府都支持、都說好的日子,很多高官都在煉,官方媒體都在報導煉了法輪功變成了好人,傅怡彬的父母怎麼可能「一直」說「『法輪功』比較殘忍」呢?

另外,當很多朋友看了新華社的京城血案報導,都說:「那是個精神病!」有的還說:「政府老這麼鬧騰,我看也神經了!」既然大家都比我明白,我就沒必要再多羅嗦什麼了。

最後給各位提個醒兒:我幾次都發現,只要「人民報」一抖露,那邊就哆嗦。這不,您現在就沒有機會再到新華網上欣賞那張蹊蹺的照片了。我建議大家以後可要好好保留新華社的報道,說不定我這「讀者反饋」一發表,過一會兒,他們的新聞報道就又變了!


是什麼原因使新華社摘掉了這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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