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中国政治腐败的根源
 
郑滋灵
 
2001年1月4日发表
 
【人民报讯】如果要发展市场经济的建设,如何使市场经济建设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下去,那么就必须依赖于完善的民主与法制的社会制度来支持。一个国家如果处在封建官僚统治阶级的统治之下,这个国家里缺少最起码的民主政治制度,官吏没有民主机制的监督,贪官污吏横行。反而单纯强调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党的存在,而且又必须坚持这个政党要领导一切的口号。那么谁能保证这个政党不出现腐败现象,如果坚持一个政党必须领导一切,那么又依靠什么来保证这个政党的政治组织的纯洁,如果坚持一个政党必须领导一切,而且它的权利又高于一切,那么这个国家的法律制度能否有效的正常实施,在一个法制社会里,国家的法律必须是高于一切的,它不应该属于哪一个政党来领导,而是依靠人民自己来监督法律制度的实施。靠什么能保证不出现国家的司法腐败现象?共和国公民的社会政治的基本权利,靠什么制度能得以保障。如何保证共和国公民行使政治权利具有有效性,那么我们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就必须要健全,市场经济建设必须依靠一个完整的,行之有效的法制建设来规范这个市场。如果一个国家要具备真正有效的法制体系,就必须具备能够适应市场经济建设的政治体制,所以我们国家政治体制的改革就势在必行。

众所周知:要建立起一个行之有效的民主与法制的社会,就必须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政治制度来保障,这是非常必要的,也是起着民主与法制能否正确的具体实施的决定性的重要因素和必要的前提条件。建立一个法制社会,如果缺乏了这个必须具备的政治条件,那么所有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只能是夸夸其谈!只能是那些政治骗子,在玩弄自欺欺人的把戏罢了。这好比有人在告诉你说:“他家里养的一头水牛,在昨天生出来了一只恐龙”,就是这么一个滑稽可笑而不现实的谎言,确实也欺骗了不少的人,不知道你能不能相信这样的谎言。

在中国所揭露出来的那些贪官污吏,他们必须是在“各级党委”的关注之下,必须是引起“更高一级党委”的高度重视之后。否然在我们国家政府里,共产党的那些官员们就没有任何贪污腐败现象。因为在中国除共产党以外,任何团体和个人都没有这个权利,首先向社会公布和揭露出那些贪官污吏们胡作非为的丑恶行径,如果你敢于站出来揭露他们的丑恶行径,那么你就是超越了这个“党”天下里那些恶毒的“党”棍们的雷池,从而你也就犯下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这个逆天大罪。在我们中国任何团体,任何媒介,任何个人谁要是想揭露那些贪官污吏,如果在没有经得现在“党”天下里那些政治恶棍的批准,和没有经过他们同意和批准的情况之下,那么反对贪官污吏,就是反”,只要你被扣上了反“党”的帽子,你就是要颠覆国家的政权。那么就宣告了你的人身权利,你的政治权利将被彻底剥夺。那么你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你如果敢于站出来揭发一个道德败坏的贪官污吏,你就是犯下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逆天大罪!我们实在是搞不明白在什么样的社会制度里,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揭露了一个政治团体里的腐败堕落分子,就能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相提并论,难道这就是具有我们中国自己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罢了!

在我们国家的政府里,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究其原因之根本,就是那竿执政党必须领导一切的旗帜,才导致我们国家政治彻底腐败的根本原因所在。这竿执政党必须领导一切的旗帜,其实就是封建独裁专制的政治法宝。在中国的词典里“必须”二字,就是代表绝对的意思。那么绝对的领导权威,充其量也就是封建独裁专制的延续,绝对的领导权力就是导致各种腐败的根源,绝对的领导权力也就成了共产党内的贪官污吏大行其道的尚方宝剑。

如果大家有兴趣,不妨看一看国家的电视台和国家报纸等媒体,那里只是娱乐游戏的天堂,有多少低级趣味的闹剧把戏,让人看而生厌。难道是那些导演无聊?是那些主持人在卖弄风骚哗众取宠吗?不是,是他们根本就没有权利,去做自己应该去做的事情!他们根本就没有独立去揭发和报道那些贪官污吏的丑恶嘴脸的权力,他们更不允许报道关于社会腐败现象。在我们国家一个中宣部就可以封杀多少个辛勤努力的记者,中宣部这个的歌喉,可以把一个贪污腐败腐朽堕落的天下,歌颂成歌舞升平的太平世界,假话说上一千遍就可以成为真理,这就是我们国家的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现实!可以想象在一个没有新闻自由的国家里,官吏的行为就可以为所欲为,因为他们没有舆论监督的威慑力,所以他们就是山大王,一旦当上了领导,就可以老子天下第一!腐败也就是从这种绝对的权力中产生了出来,绝对的权力,就会产生绝对的腐败。

摘自(博讯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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