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华案,暴露江泽民真实嘴脸的「照妖镜」
 
2001年1月2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远华特大走私案发生在贾庆林担任福建省委书记时期,其夫人林幼芳在此期间担任中国外贸集团福建省总公司党委书记,即福建省外贸集团第一把手。但是远华案发后推得一干二净,说她不认识赖昌星。“根本不知道福建还有一个远华集团。”众所周知,贾庆林是江泽民在电子工业部时的旧属。1996年陈希同因贪污犯罪下台后,江泽民提拔自己的亲信贾庆林进京接替陈希同,并任政治局委员兼北京市委书记。如果贾庆林也是贪官,江泽民岂不要打自己嘴巴?在中共上层权利斗争中将大大丢分。因此为如何把贾保下来一事大费周章。

先是袭用原山东省委书记姜春云之故技,放出风去由媒体报导贾庆林已与林幼芳离婚。香港《争鸣》杂志1999年1月号曾报道:江泽民为了保贾庆林,在林幼芳停职检查前的1998年8月中旬就授意贾跟林顺利地办妥离婚手续。12月两人离婚成功,贾就同贪污案摆脱了关系。但不知为什么后来又发觉这一做法不妥,又公开否认两人离婚,更否认涉案。1999年1月24日贾陪同江泽民考察北京市工作,江泽民肯定了北京市的工作,以此「大明大放」地表示了江泽民要保他这个亲信的决心。

另据香港传媒报道,贾庆林夫妇已在江泽民总书记力保下过关。中共内定副省级以上涉案者只内部处理,不诉诸法律,据《一周刊》报道,贾庆林起初否认收受利益,到去年4月才承认曾收受名表、奥地利水晶、意大利油画及钢琴,到12月再承认曾以一万两千元低价从远华公司购入四座市值约六百三十万元的别墅,太太林幼芳由远华提供三十万元去欧洲、香港考察,据此贾庆林夫妇受贿至少已近一千万元。

再者,据英文香港《网络邮报》1999年8月14日报道,江泽民办公室主任贾廷安也涉入厦门走私案。江泽民八十年代初任电子工业部副部长时贾廷安就当他的私人秘书。江已在进一步调查前将贾撤职,其工作由一郭姓私人秘书接替。但后来没有进一步消息,看来贾廷安也被保下来了。

今年8月,江泽民在北戴河会议期间接见中纪委“四·二O”调查组时表示:对此案要严格依法审理,不管是苍蝇还是老虎,犯了法都要依法惩处。这个案子要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谁。否则腐败之风煞不住,也难以服众,不好向人民交代。江还说领导干部一定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和子女。江泽民信誓旦旦,说过硬话一个月以后,却传出中共高层有意缩小查办范围,有的政界人士说:“远华案不能一查到底,只能尽量缩小,否则火会烧到自家门口。”一批较早前被传可能涉案的高级官员,如公安部前部长陶驷驹、福建省委副书记赵孝敏、中央候补委员、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等都将“脱事”。而前解放军总参情报部部长姬胜德并不列入远华案起诉,而另外处理。后又传出远华案的公开审判只锁定在地市厅局级以下干部。

9月27日,多维新闻社报道:中共中纪委日前发出内部通报,对十名涉及违法乱纪的正部级官员做出党内处分,其中有原河北省长纽茂生、原纺织部长吴文英、原公安部长陶驷驹等。消息人士讲,中共党内部分人士对这种采取内部通报批评,党内处理代替刑责的方式表示不满。

江泽民等主张不宜公开处分太多,以免造成大陆无官不贪的印象,应尽量采取党内处分方式。与此同时,据英文《香港网络邮报》报道,厦门远华走私案的律师曾接到当局“三不准”的命令:不准在审判中提及中央和省级主要领导干部的名字;不准涉及政治问题;不准挑战审判中的司法程序。

此外,当局还禁止绝大多数媒体采访审讯,命令只能采用新华社的统一稿子。江泽民在一次党内会议上所说,对涉案的领导干部“要区别对待,该打的打,该保的保。”最近,中共中央以福建省委书记陈明义应对福建发生远华案负有领导责任为由免去其省委书记职务,由人事部长来宋德福继任。很显然,陈明义做了贾庆林的替罪羊。

因此,江泽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戳穿了他坚决反腐肃贪,进行公开、公正审判的谎言。远华案就象一面「照妖镜」,将江泽民假反腐败的真实丑恶嘴脸彻底暴露出来。江泽民在处理远华案上完全是以法律顺从他的政治,使法律成为他政治需要的奴隶。而这政治就是维护他自己的根本利益。江泽民这种倒行逆施、愚弄人民手法只能加速他自己以及以他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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