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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法不是法岂能遵守
所谓「恶法也是法」,有论者认为甘神父应该劝导争取居港权的人士,遵守香港法律,回乡循序申请来港。不过,甘神父在接受本报访问时说:「恶法不是法,如果明知是恶法也愿遵守,道德上与宗教上,也是犯罪了。」 所谓法治站不住脚 他认为人大释法后,有关居留权的法例本身不是法例,法庭已失去独立性,这种「法治」本身已经站不住脚。以追求公义的原则,争取政府承认港人内地子女的居留权,没有错误。 习惯了向现实低头的香港人,可能会对甘神父的坚持原则不以为然。回想在整个居港权争议,政府不断放风,容让教育水平普遍不高的港人内地子女,来港生活,会影响香港经济,甚至治安也受影响。入境处纵火事件,更强化了政府所散播的忧虑。在这种情形下,寻求人大释法令香港幸免于难,似是放弃法治原则的最佳借口。 释法之后的政府与港人,刻意「忘记」自己的违法行为,反以「法治」为名,要求本已是「港人」的港人内地子女返回内地。只 眼正义原则的甘神父,才不能屈于港府制造出来的「现实」。他说,「他们不是『争取居港权人士』,他们根本是香港人。」 甘神父说:既然与政府的对话总算开始了,如果真想解决问题,「遣返未经向政府声称拥有居港权的人,绝对不是办法,因为这样,会激起对抗。」 一年多以来,甘神父对争居权者的支持,一直得到天主教香港教区的认可。据悉,政府在回归之后,本来对于「洋教」天主教,已有疏远之意,由于居港权事件,港府与天主教会的关系,更为紧张,认为教会让外国神父搞乱香港。 甘神父指出,「我们(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在十六年前,已开始争取家庭团聚,香港回归前后都是一样。」甘神父引述教会看法,认为家庭团聚是人权,今日谴责入境处纵火事件是暴力行为,政府却不见自己迫使多个家庭,分隔两地的暴力。 教会应作社会良心 他认为,宣讲人权与正义,就要面对后果。教会因此而落得不能开设新学校、没有钱,都没问题。「马克思当年引用费尔巴哈的讲法,认为教会是『人民的鸦片』,因为当时的教会教导信徒不问世事,不争取权益。」甘神父指出,马克思的批评没错。 「香港的政府只考虑一部份人的利益,但教会应该与贫穷、卑微的人同行,作社会的良心。」虽然面对责难,甘神父仍乐观:「还有很多人支持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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