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美国大选法律诉讼六问
 
2000年11月16日发表
 
【人民报讯】【大纪元讯】大纪元新闻社编译/ 14日佛州公布选举结果,布什领先戈尔300张选票。15日晚州务卿哈里斯拒绝接受14日下午5点以后上报的任何选举结果,从而引发了新一轮的法律诉讼。以下是有关的一些简短问答。

问:现在该怎么办?

答:除非其中的一个候选人主动退出法律争端,否则将取决于联邦及州法院的最终裁决。

问:法律能解决问题吗?

答:在这场僵局中,政治纷争渐渐发展成法律诉讼。开始引起争议的是什么样的选票有效,现在更关心到底是否继续人工计票。

虽然今天亚特兰大第十一上诉巡回法庭已经接审了两个联邦法院案例,但似乎佛州最高法院的裁决更重要。

问:是否有可能会在全州重新计票?

答:戈尔曾提议在全州重新计票,如果布什同意,他将接受任何可能的结果。布什拒绝了这一要求。

问:如果在12月18日选举人团正式选举之前,佛罗里达争端还没有解决,而1月6日总统就职日还在计票的话,是不是选举人团制就无能为力了?

答:加上第20次修正法案,一般都能解决。

问:能否具体点?

答:让我们来设想一下它的发展。假设选举人团正式选举时出现平局,则由众议院来决定下任总统。下任总统必须拥有26个州的选票(每个州选举团举行会议商讨如何投票)。新的选举团投票选举。共和党在28个州胜出(民主党在18个州占优势,其余4州两党平分秋色),所以布什将获胜。

问:如果众议院不能选出总统怎么办?

答:宪法规定,如果众议院不能确定下任总统,由参议院选出副总统。

如果参议院也不能选出,根据美国的宪法,众议院议长是政府中第三号权力人物,应该由众议院议长丹尼斯·哈斯特尔特(Dennis Hastert)临时接管政权,但是这样他必须辞去众议院职位,而且一旦总统人选确定,代总统应该离任,但代总统以前的公职却很难恢复。宪法同时还规定,如果没有众议院议长,或者众议院议长不符合出任总统的条件,临时总统将由参议院临时议长担任。

不能排除的另外一种情况是,如果哈斯特尔特未能达到出任代总统的要求,按照规定,参议院多数党派中资历最深的参议员97岁的斯德姆·塞蒙德(Sen. Strom Thurmond)将作为代总统宣誓就职。

当然,塞蒙德出山的几率似乎也不大,因为年近100岁的他,在身体和心理方面肯定承受不了总统这一职位上的种种始料不及的情况。

挑来挑去,如果前两位议员均不能担任代总统的话,按照美国法律,下一位候选人就该是前任政府最高级官员,即克林顿政府时任国务卿的奥尔布赖特。但奥尔布赖特出身于欧洲,不符合总统「必须是出身于美国本土」的规定,因此她也不能担任美国代总统一职。

接下来就轮到了财政部部长萨莫斯。

一位宪法专家说,通常内阁在总统就职典礼前离去原来的职务,但是就目前的情况很难保证在规定日期选出总统,所以在总统出任之前克林顿很可能让他的部长们继续就职。

转自大纪元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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