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黑锅背八年 公安民警说“正常”
 
2000年11月11日发表
 
【人民报讯】平白无故却被公安部门以“聚众赌博”记录在“册”长达8年,而当事人自始至终浑然不知。更让人气愤的是,日前,当岳女士得知此事去派出所查证时,却看见自己的“犯罪记录”上贴着别人的照片,摁着别人的手印!11月8日,岳女士踏雪来到本报,向记者诉说自己的不白之冤和满腹愤慨。

  据岳女士说,她现住郑州市绿云小区。10月10日下午,她儿子余某因出国到辖区淮路河派出所开“无犯罪记录证明”。该所民警邵青平查阅了有关档案后告诉余某:“你没有犯罪记录,但你母亲却有!这个证明没法开。”在那份档案中,余某看到,该档案的确记载着他母亲在1992年同另外两人在家“聚众赌博”,并“被罚款1000元”的“事实”,而且姓名、地址(岳女士在1992年时的家庭住址)准确无误,档案上面还摁着一只红手印,办案民警一栏中写着“于河山”。

  岳女士讲,当天下午,她得知这一消息后大惊,忙赶到淮河路派出所。当她看到了那份她自己的“犯罪记录”档案后却惊奇地发现,那份档案上所贴的黑白照片根本不是她的,上面摁的那个红手印也不是她的。就连民警邵青平也认为“档案上的人不是她(岳女士)。”但档案上的姓名、家庭住址(包括门牌号)却准确无误是岳女士的。

  岳女士想把档案拿出去复印一下,遭邵青平拒绝。岳女士问:“这事咋处理?”邵青平告诉她,这份档案是三四年前从岳女士原来所居住的辖区派出所大学路派出所转来的,这事得找大学路派出所解决。

  摘自河南报业网(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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